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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三十七章 一指芳华刹那[2/3页]
云皇朝羽皇之女,拥有天才之姿,更是万年难遇的天生圣火灵根,此女欲要踏入仙门,想要找一位名师。
天资,分为璞玉,良才,优秀,绝顶,天才,超凡绝俗。
灵根,分为下品,中品,上品,极品,天品,圣品。
拥有圣火灵根,再加上本就是天才之姿,这样的情况可称绝世罕见。一名皇朝公主,并且还是一个携带着大量资源的大金主。这样的情况,若是想要加入宗派,毫无疑问,必定会被天下修行门派争抢,抢回去当成宝贝珍着惜着。
但人家的要求必定也很高。
她要拜的这位师父,必须得是青州最德高望重,最威名远扬,实力最强大的修仙者。
毕竟,皇朝公主,天才之姿,圣火灵根,是拥有这样的拜师底气。
之所以,李从心收到了请帖。
当然,收到帖的也未必只李从心一人,毕竟青州大地三百万里。
这一张拜帖,乃青云皇朝之主羽皇赵天羽亲笔所写,其中文字,虽有底气,但言语间又颇为谦卑,可见纵然在他心中,像李从心这种强者的崇高地位也是不能冒犯的。
“圣品灵根了不起啊,老夫的四个徒儿全是圣品灵根。”
“才天才之姿就这么嘚儿,我都几个徒儿现在个个都是超凡绝俗之姿。”
李从心斜眼瞧着请帖,但并没有丢掉,他决定下山,去一趟皇城。
反正都是要收徒的。
至于李从心收徒的标准,不看天赋高低,不看灵根强弱,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,一切随他心意。
只看缘分,只看他顺不顺眼。
第二日。
万魔宗广场。
“今日惊雪仙子和罗霸道之战,谁胜出就是我万魔宗的宗主,老王,你觉得谁的赢面大一些?”
“应该是罗霸道吧,七十二峰诸位峰主,一直是他最强。准确的说,妖孽除外的正常修者中,他一直最强。”
“那也未必,惊雪仙子现在可是李前辈的弟子。”
“又不是李前辈出手。她才拜师一天,就算得到李前辈指点,心境有所成长,但也不至于一天能精进百年修为吧?”
“也是。罗霸道当宗主我倒也服,此人资质不凡且悟性极高,又是个修炼狂人,假以时日,成就肯定能超过雷傲天轩辕神魔,还是能保住我万魔宗的地位。”
“我还是希望惊雪仙子当宗主,他现在是李前辈的弟子,她当宗主,李前辈可就是我万魔宗的老祖了,那万魔宗的地位将今非昔比!”
“就算罗霸道当宗主,李前辈也不会对我等弃之不顾吧?现在,他老人家再怎么也是万魔宗的人……”
大清早,各峰峰主,众多弟子都已聚集于此。
广场中心,立领风衣头发竖立的罗霸道,双手抱胸而立,他浅低着头,微闭着目,表情一片淡定冷漠。
身前,立着一柄长剑。
忽然,广场上的修者们均是打了个寒颤,感觉空间里寒意骤
第七百三十七章 一指芳华刹那[2/3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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