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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(四)[2/3页]

  更渴望战功和出力。

  不过,有他请缨,也挺便宜。”

  “那明日,就是真正地一场死战了?”郑伯爷继续揉搓着眉心。

  “是的,主上,明日如果没能收获奇效的话,那接下来,大概就是一段时间的攻守方鏖战了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这时,

  门口亲卫禀报道:

  “伯爷,北先生和野先生求见。”

  野先生自然就是苟莫离。

  苟莫离在郑凡身边人这儿的称呼就是野先生,郑伯爷这里,除了梁程是在军中有挂职的,被下面人称呼为将军,其余人,则都被称呼为先生。

  “让他们进来。”

  很快,

  瞎子和苟莫离走入帅帐之中。

  进来后,瞎子直接往边侧一站,示意自己只是陪着来的。

  苟莫离则是直接跪伏在郑伯爷面前,

  呼喊道;

  “伯爷,明日之战,必然极为关键,胜,则东山堡可一劳永逸,馁,则长久拉锯;

  所以,

  属下请伯爷再给属下一个机会,

  明日属下请派我野人勇士第一批登城!”

  这番话,证明对眼前战局有清晰认识的,不仅仅是梁程,还有苟莫离。

  其实,苟莫离的战略眼光和战术能力,毋庸置疑,否则,雪海关外对司徒家连战连捷,也不可能出现。

  郑伯爷放下了风油精的小瓶,拿出自己的铁盒,抽出两根烟,一根,丢给了站在远处的瞎子。

  卷烟在空中飘浮,最后稳稳地落入瞎子嘴唇间。

  郑伯爷“呵呵”一笑,自己也叼了烟,随即,桌案上燃烧着的蜡烛飘浮起来,凑到其面前,火苗分毫不差,帮忙点好了烟。

  梁程在旁边装没看见,

  要是樊力在这里,估计得说一句:

  事儿逼。

  吐出一口烟圈,

  郑伯爷夹着烟,侧着身子,看着跪伏在下面的野人王,

  缓缓道;

  “冲城,要死很多人的。”

  苟莫离抬起头,咧开嘴,笑了,

  道:

  “求伯爷,给属下一个死人的机会,总得有人第一轮上去,不求什么配合娴熟,也不求什么个人武力,

  只求一个,

  悍不畏死。”

  郑伯爷的眼睛眯了眯,抖了抖烟灰,道:

  “成。”

  “多谢伯爷成全!”

  ………

  帅輦,再度被牵引出寨,只不过,停留在了军寨外不远处。

  一身金甲的郑伯爷站在上面,在其身后,左侧,站着的是阿铭,右侧则是剑圣。

  帅輦下方,则是高毅亲自率领的一众亲卫。

  帅輦边侧,有一根栏杆,栏杆上挂着“郑”字旗,同时,一把紫色的长弓也被绑在那儿。

  自古以来的战争,除非那种强弱分明的碾压平推,否则,大多数时候,打的,都是士气。

  尽可能地削减对方的士气,这是为将者的水平体现,但同时,如何保证和提升己方的士气,这是为将者的基础职责。

  郑伯爷不喜欢穿这套金甲,

  郑伯爷也不喜欢这把颜色过于鲜亮的长弓,

  但为了安抚军心,

  他必须在今日,大大咧咧地就站在这儿,让其麾下的士卒、辅兵以及民夫们,看见他。

  果然,在第一批正军出寨从帅輦前过去时,士卒的精气神都为之一振。

  随即的辅兵和民夫们,更是如此。

  因为无论如何,他郑凡,都是这支大军的主心骨,吉祥物,听起来似乎有点“玩物”的意思,但那是另一个时空现代演变出来的,在当下这个时代里,一军主将,就是全军上下的魂。

  公孙志率军来了,其下马后,领着一众亲卫,主动来到帅輦前,直接单膝跪下。

  其身后数百亲卫,也一齐跪下。

  “末将,参见伯爷,伯爷福康!”

  站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左手把着刀,右手虚抬,道:

  “公孙将军请起。”

  “谢伯爷!”

  公孙志站起身,其身后亲卫也都站起身,唯独一个靠着公孙志也是身着甲胄,但看起来也不过是十岁出头的少年没有起身,依旧跪着。

  其实,郑伯爷先前就注意到他了,无他,这个身材在一众如狼似虎的亲卫堆里,实在是过于显眼。

  公孙志指了指还跪在地上的少年,道:

  “伯爷,这是犬子,公孙寁。”

  “公孙寁,见过平野伯爷,平野伯爷福康。”

  说完,小小年纪的他又磕了三个头。

  这个意味,就不同了。

  已经脱离了上下级的见礼,同时,也脱离了一般叔伯辈分的见礼。

  公孙寁,原名李寁。

  镇北侯府镇北侯之下七大总兵,有六个,是镇北侯的义子,全都姓李,包括李富胜也是这般。

  李富胜,原本姓郭的。

  这种义子制度,在燕国影响极为深远和普遍,尤其是在军中。

  但类似李富胜,他的孩子,是可以姓回郭的,因为军中的义子,他也就是起个军中一家亲的态度和意思。

  但李豹不同,李豹是孤儿出身,他压根就没有自己的姓,所以,他的姓,就是李。

  而公孙志,原本就是其义子,改姓了李志,随后又招纳为婿,所以,公孙志的儿子,原名就是李寁。

  公孙志之所以最后选择和李豹之子分道扬镳,带着本部人马分出来,想让自己改回公孙姓是小,想让自己儿子改回姓氏是大。

  “伯爷,我是个粗人,自认为教不好孩子,我娃儿脑子可以的,我也怕留在我身边被我给耽搁了,所以,请伯爷受累,帮我调教。

  公孙志在这里,给伯爷磕头了!”

  说完,

  公孙志再度跪伏下来,连磕三个头。

  这其实,就是托孤的意思了。

  自古以来,托孤,都是大事,因为你得求人家帮你的血脉进行延续,你欠人家的,是天大的恩德,三个响头,理所应当。

  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,因为郑伯爷只习惯于朝上看,所以感觉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,很少。

  这是因为郑伯爷上头,真正能入郑伯爷法眼的,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数几个人。

  任何地方,人少,他自然就清静。

  但若是往下看,看着自己身下的盘根错节,就如同像是看蚂蚁在泥土里打洞一样,密密麻麻,九转十八弯,别有洞天。

  公孙志托孤,并不是因为他今日要率兵去冲城。

  事实上,以公孙志的武力,再加上他身边必然会拼死保护他的亲卫,除非运气特别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来,否则,想战死在今日,也挺难的。

  他托孤,其实也是给质子。

  一如那些小国会主动地将国内的世子送入四大国国都一样,就是让他们为人质。

  这也是表明了一个态度,就是我跟你混了,我儿子就留你身边了!

  郑伯爷帮靖南王养儿子,自此之后,郑伯爷就被世人看成坐在靖南王这条船上的人,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。

  公孙志此举,也是一样。

  托孤之谊,无论是他这个当爹的,还是其身边的这个少年公孙寁,都不是说断就能断的。

  外加公孙志本就分离出了李豹一脉,本就名声不好,若是再脱离平野伯一脉,无论是官场还是军队里,都很难再混下去了。奇书屋

  这时,

  宫望也领着亲卫过来,恰好看见了这一幕。

  其实,这时候,谁都清楚,他们俩,包括他们的部下,以后都是靠平野伯这个山头了。

  一个山头下,总共三路兵马。

  平野伯自己的那一路,自然不需多说,但这谁是第二路,就很有讲究了,这牵扯到伐楚胜利后的利益分配。

  公孙志这一招托孤,落入宫望以及其身边的一众副将眼里,就是很直白地争宠了。

  是,

  你公孙志昨儿个是请战要带队冲城,但你必然要战死么?

  既然必定会战死,那我今日先给你打一副棺材扯几匹白布挂着好不?

  宫望之子宫璘在此时开口问道:

  “爹,要不儿子也去磕头?”

  宫望闻言,气得都笑了。

  不过,他这个人到底是跟过司徒雷的,身上儒将气息也重一些,当即开口道:

  “你多大,他多大?

  就是民间娶寡妇,还得讲究寡妇带的孩子是男是女,有多大年纪了才能成呢,带女儿的就算了,要是带儿子的,其年纪也大了的,就真成替别人养儿子了。

  更何况,还是养一个比自己年纪小不了一两岁的儿子?”

  平野伯年轻,宫望年纪却大了,所以,宫望之子宫璘在年纪上,真的只比平野伯小一点点。

  宫璘被训了一顿,不敢说话。

  宫望倒是微微皱眉,犹豫道:“倒是佳儿………”

  “爹,您想将妹子许给平野伯?”

  宫璘和自己妹妹感情极好,任何一个当哥哥的,在自己妹妹出嫁那天,都会极为伤心。

  更何况,这还是很清晰很明显地政治联姻。

  人公孙志送个儿子过去,你宫家马上送个女儿过去,得,现在还膝下无子的平野伯一下子“儿女双全”。

  “爹,平野伯家,可是有公主了。”

  这个公主,是实实在在的大楚公主,同时上次去燕京时,还被燕皇亲自册封了。

  自家妹子进了郑家,怎么和公主争?岂不是要一直伏低做小?

  原本,宫望和宫璘父子俩也曾商讨过女儿的终身大事,父子俩的看法倒是很一致,那就是找一个地位比自家低的门第,这样子嫁过去了,有父兄在,她也吃不得亏,在夫家也能硬气起来。

  但平野伯的门第……

  再配上一个公主做正房,自家妹子(闺女)还怎么硬气起来?

  宫璘不知道的是,就是公主,在平野伯府,也是做小的那一个。

  “罢了罢了,随为父下去先参见伯爷。”

  宫望领着自己儿子和一众手下将领下马走了过来,一齐参拜:

  “末将见过平野伯爷,伯爷福康!”

  “起了吧。”

  “谢伯爷!”

  宫望指了指自己身侧的宫璘,介绍道:

  “伯爷,这是犬子。”

  “宫璘见过平野伯爷,伯爷一直是末将心中高山楷模。”

  这不是在故意吹捧,

  虽然二人年纪相差不大,但平野伯身上的功勋和事迹,已经足以让宫璘去仰望。

  “既然二位将军已经到了,想来,本部兵马应该也到了吧?”郑伯爷开口问道。

  “回伯爷的话,末将军中,自末将起,全听伯爷调遣!”宫望认真回禀。

  公孙志也开口道:“伯爷,俺也一样!”

  郑伯爷点点头,其实,收服这两个总兵倒是没费什么力气,因为大家都各有所需。

  郑伯爷需要立起自己的山头,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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