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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奈何为女子[1/3页]
堂屋内,太史慈有些尴尬看了眼张茉,走也不是留也不是,母亲前脚刚离开,他后脚便跟着走,似乎有点欲盖弥彰,可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他真觉得很不合适。奇书屋
这几日,他闲暇时多在谷中溜达,无论男女老少,说起阿茉无不崇敬爱戴,能让所有人都喜欢,可见她人品之贵重。
他也听说了去年发生在谷口之事,为救万余老弱,亲自领兵出寨杀敌,差点命丧麴义箭下,还有杀匈奴、鲜卑,救回众多汉民,这一桩桩一件件,足可说明,阿茉之仁义胆识,远胜当世多数为官为将者。
还有她捣腾的英格兰长弓、甚至马蹄铁,皆是他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。
甚至于对阵型,她也懂得一些,最近又开始让辅卒试着操练什么鸳鸯阵。
以十一人为阵,最前一个举旗队长,后方对称列有一长牌、一藤牌、二狼筅、二长枪、二镗钯和二弓弩。
鸳鸯阵的士兵不需要像斩马刀手和长弓手那样,必须要有十分强壮的体魄才能入选,寨中辅卒即可操练,各种兵器分工明确,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种操作,熟练配合,对付三四倍多的敌人,也可轻易取胜。
金鹰卫骑兵、长弓手、鸳鸯阵队,他觉得,如果能把这些人数扩到五万左右,几乎可无敌于天下。
这般忠义礼智信齐全的明主,天下少有,若是男子,他定肝脑涂地效忠,可惜为女子,又挂名黑山贼寇之下,要让他为贼,实是为难。
太史慈轻叹口气,又瞧了眼阿茉,自家母亲心里打的什么主意,他其实是知道的,但他有自知之明,这样优秀的女子,绝不是他能肖想的。
正想找什么借口离开,张茉先站了起来,“子义兄,你坐会儿,我去帮阿母摘菜,晚上把安仁他们也喊来一起吃饭。”
张茉又不是傻的,知道方氏的意思。自己是想留住太史慈,但绝不能用感情来欺骗,这是她的底线。
“阿茉……”
张茉刚走到门口,太史慈在后面叫住她。
他走近两步,犹豫了一瞬,开口道:“阿茉待我母之心,慈甚为感激,只是……我本为避祸而来,待时过境迁,还是要离开。你待我母如寨中其他妇人一样即可,不必特殊照顾,等新屋舍起好,便让母亲搬出蓦然居。”
阿茉想招揽自己,他是知道的,既然不可能留下为贼,还是先把话说清楚,省得将来要走的时候她难过。
“我知道,子义兄能帮我训练弓手,我已感激不尽,不敢强求其他,来日你若有更好去处,自去就是,现在只当我们是雇佣关系,你为我训练长弓手,我付你酬劳。”
她停顿了一会儿又道,“至于我待阿母好,开始诚然有几分拉拢你之意,但数日相处下来,她把我当女儿疼爱,我也是打心底里喜欢她。不怕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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