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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卷 《周易》六十四文译解(四十二)[1/3页]

  第四十二篇《益》文今译与解说

  (原文)

  “()益,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

  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
  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。

  王用享于帝,吉。

  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

  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

  中行,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

  有孚,惠心勿问,元吉。

  有孚,惠我德。

  莫益之,或击之;立心勿恒,凶。”

  (译文)

  “四十二、增益,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,并顺利地实现大业。

  利用好增益,将有大作为,是大吉祥的事情,而没有过失。若有了财富上的大积累,不苛刻,不邪恶,永守正道,才是好前景;即使君王用以祭祀天帝,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收益是用在不好的灾荒之年,没有过失。爱护百姓且居中行事,应告知诸公,并用圭举行隆重的仪式,(把爱民之心昭示于天下)。居中行事,告知诸公跟随,并借助增加收益的条件为依托做迁徙国都的大事。有了爱,惠爱之心不用询问,是非常正确的行为。有了爱,才能回报于施爱者的恩德。若没有增益,反而相互损害;而又立爱心不能长久,就危险了。”

  【解说】

  “益”:富裕;增加。本篇是上篇“损”的姊妹篇。而本篇的立论是“益、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”,这是说“无论财富与爱心的增加,既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,并能顺利地实现大业。”

  “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”

  本段是围绕着“命题”展开的论述,这里的“为”,指“作为”。“作”:做;作为。本段意思是:利用好增加的财富或民心,可办成大的事业,是非常正确及有利无害的事情。

  “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。”

  本句在上篇里已出现,其意思是一样的。“十朋”:很多的钱财。本段是讲“拥有财富,只要不苛刻,不邪恶,永远都是吉祥之事”。

  “王用享于帝,吉。”

  若国家有了增益,即富裕了,又能守正。那么,“君王用以祭祀天帝,没有什么不可以的”。这里的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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