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494章 疑点  古玩之金瞳鉴宝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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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4章 疑点[1/3页]

  老周这时已经在电话里知晓十五万的转账完全没有任何问题。

  听到沈愈让他写字据,老周连忙点头,“应该的,应该的,我现在就给小沈你写一个转让合同。”

  在沈愈手中接过纸笔,院子里就有石桌石凳,坐在石凳上,老周稍稍组织了下词汇,很快一个两百多字的简易转让合同就写好了。

  无非就是在某天某日,他周正远(老周)作为卖家,用15万的价格转让给沈愈一方高60厘米,宽50厘米的乌木木墩。

  口说无凭,立字为据。

  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。

  一经签订,即具有法律效力,双方必须严格履行,不得反悔。

  同时在合同的最底部还写下了收到15万元转账的收条。

  老周的字写的很好,行云流水中透着古香古色,颇有几分书圣风采,一看便是大户人家出身。

  若没有书法大家教授,断然不可能写出如此好的书法。

  沈愈买卖古玩,不坑不骗,从来都是按规矩办事。

  买东西写转让字据天经地义,有了转让合同,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

  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。

  有些赖皮卖家,你给他钱了,他却说价格不对。ýáńbkj.ćőm

  他也不多要,就多要一万两万。

  你不买心里舍不得。

  你买,心里却是窝火的很。

  去找德高望重的前辈主持公道,也说不清楚。

  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最后还是一笔糊涂账。

  所以,合同是最好的证据,也是最简单,最踏实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。

  将合同放进包里,沈愈突的苦笑一声,明明自己陪着于茂林来鉴定康熙十二花神杯的,人家没买,自己却先买了一块乌木。

  想到这里,沈愈开头提醒,“于哥,家具咱不忙看,还是先看看十二花神杯吧。”

  于茂林当即点头,“对对对,老周,我这次来主要是想买你的花神杯,咱先看杯子,其它的物件待会再看。”

  老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,“好,既然客人说要看花神杯,那自然依客人的,走,咱去正堂。”

  说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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