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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1 章 除妖[3/3页]
该的,不肯吃苦才要丧命。被人欺负……这倒没有。”
李朝歌说的是实话。周老头从小秉行一个原则,被人欺负就是自己无用,练强了重新打回去,哭哭啼啼请家长出面,简直是绝世大孬种。李朝歌很小的时候被人嘲笑无父无母,后来她武力变强,谁敢惹她她就把谁揍成猪头,小时候的仇自己一一报了,也不算被人欺负。m.ýáńbkj.ćőm
天后听到这些话,心中又酸涩又感慨。李常乐和太子兄弟从小过得是什么日子,而李朝歌又过着什么日子。相较于洛阳公卿子弟,李朝歌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。
天后记得李常乐八岁的时候不会写字,被夫子打了下手心,哭了三天三夜,皇帝、太子、赵王还有武家、裴家、长孙家,轮番送礼,千方百计哄李常乐开心,好容易让李常乐重新笑了出来。而李朝歌呢,能坦然地说出“吃苦是应该的,不肯吃苦才要丧命。”
天后心中叹息,她又问:“听说今日是你救了圣人。你为何力气这么大,能徒手扛住妖熊的攻击?”
“它不算什么厉害妖怪。”李朝歌语气十分不在意,说,“我们居住的小山村,外面怀绕着黑森林,背后靠着十里大山,家家户户都靠打猎为生,五岁小儿都可杀狼。剑南雾气重,山里多精怪,我从小跟着周老头进山,见过不少危险的妖怪,那个黑熊精只是力气大而已,算不得什么。”
天后再一次叹息。不过李朝歌的话她是信的,朔方之变时他们选择去剑南,本就是看重了那边倚仗天险,道法昌盛,有不少隐士大能。听李朝歌的话音,她被高人收养,还从小在一个与世隔绝、武道非凡的山村长大。村子里自己人可能察觉不出来,但是放到外面,恐怕各个都是绝顶高手。
五岁杀狼,这绝不是普通孩子能实现的。
天后试探问:“不知收养你的侠客和村庄在何处?他们收留了你,还庇佑你长大,合该赐下封赏。”
李朝歌摇头,说道:“周老头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消失了。村子被山林围绕,黑森林是不毛之地,多年来少有人能活着出来。外面人进不去,而村子里有祖训,除非天罚否则不得离开故土。所以,赏赐恐怕送不到他们手里。”
天后本是随便问问,听到李朝歌的话,她知道这样的异人最难拉拢,便打消了招揽的念头。不过,天后倒注意到一些细节:“你非但会武功,还会杀妖?”
李朝歌细微颔首,诚实道:“不算会,勉强能杀而已。”
天后早就听侍从转述了后山的事,依侍从的描述,天后可不觉得李朝歌“勉强”。天后心中隐约生出一些念头,然而现在还太早了,天后温柔笑着,对李朝歌说:“有一技傍身是好事。我虽然心疼你吃苦,但是看到你能保护自己,放心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,又觉得欣慰。女子天生势弱,离了后院和丈夫,什么都不是。但是你不一样,以后无论你嫁给谁,阿娘都不必担心驸马欺辱你。”
或许,反而要担心驸马被李朝歌欺辱。
李朝歌没有接话,可是神色十分认同。她就知道天后是不一样的,天下女子中,李朝歌唯独佩服天后。有些话李朝歌只愿意和天后说,也唯有天后,能理解李朝歌的想法。
剥离母亲身份,李朝歌是真的钦佩这个女人。李朝歌后来称帝是靠了武力,而天后称帝,每一个脚印每一次推进,都是靠自己的头脑和政治能力。
百年一明君,千年一武氏。李朝歌也不知道,如果她的母亲没有自己称帝,如果母亲没有迈出那一步,给她展示一个女子能够达到的高度,创造的风光,她还会不会生出入朝为官、自立为帝的想法。或许她的一生,也只是夫贵妻荣,相夫教子,和李常乐、裴楚月并没有区别。
天后打量着李朝歌,越看越觉得这个女儿给她的惊喜大。当年丢失后,天后本以为此生母女情分已断,谁知,十年后竟然还能再见。
天后给她整理一下臂弯的披帛,笑着问:“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黄色,衣服要黄色的,连水果也只吃黄色的。今日怎么没穿黄色的那套?”
李朝歌拧眉,她小时候喜欢黄色?完全记不清了。李朝歌如实说:“我不记得了。如果母亲喜欢,我现在去换?”
“不用。”天后道,“我不过随便一提,哪儿还能让你去换衣服?唉,我只后悔这些年不知你下落,没能陪着你长大,连你如今的喜好都不知道了。”
李朝歌不知道该如何接话,她踌躇一会,试探地说:“我走失后,六岁前的记忆很多都模糊了,要不然不至于这么多年流落在外。但无论如何,我总是母亲的女儿。”
“也是。”天后很快看开,说,“你都十六岁了,喜好怎么可能和六岁时一模一样?没关系,以后我们相处的时间还长,慢慢再记就好了。”
李朝歌心生感动,她想起自己前世做的事情,越发愧疚。她正要说话,外面传来宫人的禀报声:“太子殿下至。赵王、广宁公主至。”
苍穹漆黑似墨,稀疏的星子散落在天幕上,光芒黯淡,时有时无。夜空之下,十里大山连绵起伏,盘旋不绝,密密麻麻的森林覆盖其间,如一只潜伏的巨兽,隐秘又危险。
山里不同于城镇,一到入夜就没有声音了。唯有几盏星星点点的灯光散落在山脚下,那是十里大山仅有的村子,黑林村。
黑林村外被黑不见底的森林包围,故而得名黑林村。这个村子里人不多,靠打猎为生,粮食、衣服自给自足,如果有什么实在做不出来的东西,比如灯油,就只能去最近的城镇买。去城镇要穿过黑森林,十分危险,所以夜里燃灯,在黑林村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。
黑林村西南角,最靠近黑森林的地方,伫立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院子。这个院子不大,围墙也是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的,看得出来日子并不富裕。此刻院落正房关着窗,房里黑漆漆的,一点声音都没有。
今夜无月,桌子上油灯早已干涸,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。李朝歌躺在床上,眉毛紧紧颦着,睫毛剧烈地颤动。她忽然全身一颤,猛地睁开眼睛。
李朝歌大口大口喘气,她睁开眼睛瞪了好久,才意识到自己还活着。她慢慢爬起来,眼睛扫过四周,暗暗警惕。
这是哪里?她被人关押了吗?
李朝歌本能地调动真气护体,这样一调她吓了一跳,李朝歌连忙运行大周天,发现自己全身无伤,可是真气却没了。
也不能说没了,只能说非常微弱。李朝歌伸出手,发现她的手指变细了,上面还有砍柴留下来的细小伤口,根本不是后世那双养尊处优、杀人如麻的手。李朝歌赶紧去地上找镜子,隔着粗糙模糊的铜镜,她看到一张熟悉,却稚嫩的脸。
李朝歌惊讶,不可置信地抚上自己的脸。这时候她环顾四周,慢慢想起来,这是黑林村,她去东都恢复公主身份之前,和周老头住的地方。
李朝歌觉得匪夷所思。她是练武之人,死前已经突破至臻境,非常明白裴纪安那一剑刺穿了她的心脏,她绝没有活下来的可能。可是,此刻她又真真切切站在地上,身体、脸庞都变小了,连武功也退回了年少时。
只有一个解释,那就是她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重新活过来了,而且重生到少女时期。看她体内的真气,估计现在只有十五六岁。
李朝歌扶着桌子,缓慢地坐到塌上。她怔怔盯着镜子里的人,不无感慨地想着,原来只有十六岁。
前世十六岁时,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公主,只以为自己是一个乡野丫头,父母不详,身份不明,没形没状地跑在大山里,成日和黑森林的毒虫野兽打交道。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,只隐约记得小时候有人在她耳边喊“朝歌”,她便以为,自己叫朝哥。
周老头没说过她的来历,李朝歌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,也从来不问。小时候有孩子嘲笑她没有爹娘,被李朝歌打了一顿,之后再也没人敢说了。
她像一个男孩子一样风风火火地长大,从小挑水劈柴,烧火做饭,被周老头磋磨的特别糙。说来也奇怪,她从没有刻意练过武功,可是她八岁起能打的全村小孩子不敢还手,十岁就能跟着大人去黑森林打猎,十二岁起,就能独自进山了。
要知道,打猎十来年的行家老手,都不敢一个人进十里大山。可是李朝歌小小年纪就被周老头扔到山里砍柴,她最开始摔得鼻青脸肿,后来,慢慢也就习惯了。
十四岁那年,李朝歌已经可以独立放倒一头熊。她扛着熊皮回来的时候,发现周老头不见了。家里只留下一本没封皮的书,和十个脏兮兮的铜板。
周老头消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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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1 章 除妖[3/3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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