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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0 章 宠爱[2/3页]

  但是现在,既然仍是原来那个人,那她还客气什么?

  裴纪安,前世那些恩怨,大可一笔一笔算。

  李朝歌有耐心的很。

  皇帝说完后,众人纷纷庆祝,裴家一时热闹极了。大殿中灯火摇晃,丝竹盈耳,李朝歌和裴纪安短暂的视线互动并没有引起其他人注意,只除了顾明恪。

  顾明恪是裴家的表公子,位置不会太好,他也乐于隐藏在清净处。不过,裴纪安毕竟是他的任务对象,裴纪安心里一乱,顾明恪就发现了。

  李朝歌的动静顾明恪也看了个一清二楚,他心里无声叹气。他回天庭的日期又要推迟了。

  显而易见,任务变难了。以前顾明恪只需要防备裴纪安走上岔道,现在可好,他要防备裴纪安被人杀了。

  李朝歌刚才那个眼神,可不像是在看旧情难却的前夫,更像是看仇人。

  真麻烦。顾明恪幽幽叹了口气。

  皇帝宣布完喜事后,宴会气氛被炒高,歌舞一场接一场,众人的情绪也越来越高。宴席到一半时,场中已经混成一团,到处都是谈笑声和玩闹声。天后找到机会,轻声和李朝歌说:“朝歌,今日参宴的都是五姓七望,公卿儿郎。你看看,下面有没有你喜欢的?”

  李朝歌给母亲颜面,屈尊扫了一眼,然后静静摇头。天后含笑,打趣道:“朝歌,不要害羞。你是公主,不必学那些三从四德、闺誉闺训,那都是骗蠢人的。你若是喜欢谁,直接说就是,阿娘给你赐婚,看他们谁敢不从?”

  天后这番话,真的很有李朝歌当年抢婚之精髓。李朝歌心想她能干出强取豪夺、逼人成婚这种事,和她的母亲恐怕不无干系。李朝歌正要婉拒,忽然眼神一凝,发现一个人。

  天后见李朝歌朝裴家的席位上看去,心中突得一紧。李朝歌和李常乐是姐妹,她们该不会喜欢上同一个男人吧?天后连忙提醒:“朝歌,裴家大郎君是你的妹夫,不久就要和常乐成婚了。天下男儿这么多,没必要非盯着他们裴家,你说是吗?”ýáńbkj.ćőm

  李朝歌看的哪里是裴纪安!李朝歌自己都不敢置信,她竟然在裴家的坐席中,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他坐的远,脸庞隐没在阴影中,看不清五官。但是他的身形,他的手指,尤其是他翩然若仙的气质,李朝歌绝不会认错。

  李朝歌目光实在太明显了,天后顺着她的视线望了望,见落点处并不是裴纪安,多少松了口气。既然不是裴纪安,那就随意了。天后没有管李朝歌,反正她的女儿总不会吃亏,喜欢就去玩,如果对方家世才貌过得去,那就招为驸马;如果过不去,那就换下一个。

  公主私底下养一两个面首,又不是什么稀罕事。

  天后表现出默认态度后,李朝歌放了心,蹭的站起身去下方找人。她今日本就是全场焦点,当她穿着明红襦裙走下台阶时,红裙扫过玉阶,披帛银光熠熠,像是裁了满天星光披在身上,简直丽色惊人。她一路往下方走,两边的人越来越多地被吸引回头,惊艳地看着她。

  裴纪安正在和裴楚月、李常乐、李怀聚在一起说话,忽然感觉身后有动静。他回头,见李朝歌气势汹汹地朝这个方向走来,目光像极了要抢人。

  混元仙丹可以固本培元、提升修为,是仙人冲击境界的不二法宝。这算不上什么要紧宝贝,但毕竟在天庭宝物册上记过名,贸然弄丢了也不算事。秦恪本打算派天兵下来寻找混元丹,后来萧陵和他说了辅助贪狼渡劫的事,秦恪便没有派下属,而是打算自己走一趟,去裴家的路上顺便将混元丹找回来。

  牡丹仙子先前和杨华隐居在屏山,家里有木屋三座,屋前有一陇地,屋后有一塘水,除了夫妻二人外,还养着一条黑狗,一丛野花,日子过得倒也轻松自在。可惜,一切美好截止至天兵到来前。秦恪得知牡丹触犯天条,亲自下凡,将牡丹和杨华捉拿回天牢。

  天上一日,地下一年,秦恪从捉拿到审判不过是十四天的事情,而人间已过了整整十四年。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,昔日温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败不堪,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扫了一遍,并没有发现培元丹的痕迹。

 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会,感受到细微的仙丹清气,以及些许妖气。

  牡丹毕竟是百花之长,有她日日浇水照料,凡花很快生出灵智,变成了精怪。秦恪注意到院子里那条黑狗也不见了,多半,混元仙丹是被这些小妖精带走了。

  低级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,秦恪并不怕他们对仙丹做什么,只不过,这样一来他又要绕路,有些麻烦。

  秦恪顺着仙丹气息,一路往大山深处走去。大山里的精怪猛兽对秦恪来说形同虚设,就算他修为只有十分之一,也不是区区凡物能挑衅的。

  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。不过,除了那条狗,还有一个女子在。

  巧了,正是熟人。

  秦恪一会还要去裴家执行任务,他这次下凡就是为了帮助裴纪安渡劫,以及保护裴纪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。以他在人间的身份,日后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面,若是在这里就被认出来,恐怕有些麻烦。

  秦恪只好临时给自己捏了个面具,顺便挡住李朝歌的攻击。这个女子,杀气是真的重。

  她杀妖秦恪倒没什么意见,但是,她那一剑下去,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坏了,仙界可就损失大了。

  秦恪拦住李朝歌,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,然后就打算离开。秦恪向来不管闲事,李朝歌杀妖是她的事,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,等他把东西取走后,李朝歌爱怎么打怎么打。

  没想到,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李朝歌不杀妖了,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后,怎么甩都甩不掉。秦恪意识到她并不是一个普通凡人,看她的身法,分明练过仙术。

  秦恪心道难怪,看来前世贪狼被坑的那么惨,也不能完全怪贪狼无用。不过,她一个凡人,为什么学过仙家法术呢?

  秦恪心中浮出些许猜测。为着这个缘故,他没有立刻离开,而是难得问了一句:“你为何跟着我?”

  “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。”李朝歌从小就被周老头扔进深山老林里训练,此刻虽然吃力,但也并不是完全跟不上,她不依不饶,问,“永徽十八年,在屏山,你是不是出现过?”

  秦恪换算了一下凡人的时间,永徽十八年,这一世的四年前,天庭的十四天前。那个时候他带着天兵天将缉拿牡丹仙子,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,凑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。

  秦恪虽然性子冷,但是并不否认事实。他点头,道:“是我。”

  李朝歌惊讶地睁大眼,果真是他!

  永徽十八年,李朝歌十二岁,懵懵懂懂,没心没肺,浑然不知男女有什么区别。那天,她被周老头扔到山上砍柴,忽然感受到森林中寒气涌动,李朝歌跳到树梢,看到对面山头,一个衣带当风、冰姿玉骨的仙人站在云端,云层下,隐约有白甲执剑的人影上上下下。

  那一眼给李朝歌的冲击太大了。云雾涌动,一切很快消失不见,仿佛刚才只是山市蜃景。连李朝歌自己也不知道,她看到的景象是真的,还只是她的幻觉。

  她看不清云端之人的长相,然而那种清华凛然、宝相庄严的气息,从此牢牢萦绕在李朝歌心头。似乎就是从这一天起,李朝歌猛然发觉,她和村里的小伙伴不一样,她和周老头,也不一样。

  她头一次意识到,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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